即使清华新生真的没有录取资格,也不应该受到取消其学籍的处罚。因为这不是他个人的错,而是高考制度的问题。
我国恢复高考以后,虽然高考制度进行了各种改革,但是实际上依然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录取单位,大学招生名额的分配是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但是大学招生名额形成了一种扭曲的分配格局,高考分数线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情况:教育最发达的北京、上海名额多,考分低,教育不发达的西藏、新疆、青海、海南等地分数也偏低。这两类地方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在招生指标和录取分数上有明显的“不均衡”。这些地方与其他地方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一个全国的大市场,而市场必然由不均衡趋向于均衡,这是市场决定的,高考移民就在市场运动的力量左右下应运而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总是要趋利避害。一旦发现在不同户籍享有不同的高考录取权利,人们自然会千方百计地移民到一些分数低的地方去考,这是一种自然的冲动,实在是无可厚非。因为高考移民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政府公共政策的偏差造成的,“高考移民”是人们以制造不公平的方式来抗议不公平。我们不能一味的指责“高考移民”,更不应该只把扳子打向“高考移民”。
从教育资源配置来讲,对某些特殊地区特殊群体进行某种倾斜、照顾、补偿是应该的。我们向某些不发达地区进行某种倾斜,是为了对已有的某些不平等进行某种补偿,可以理解。但是给已经具有教育资源绝对优势的城市补偿就会让人匪夷所思。
对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来说,政府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干预或许是应该的。但是,这样的配置和干预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清华学子不能承担制度之错,该事件同时提醒我们,高考资源分配必须在阳光下操作,贯彻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唯有此,才是杜绝“高考移民”现象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