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在教育部调研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到教育部调研。在听取教育部工作汇报后,刘延东作重要讲话。本报记者 鲍效农 摄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记者 唐景莉)3月的北京,春意盎然,玉兰飘香。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来到教育部机关,亲切看望机关工作人员,参观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她在听取教育部工作汇报后强调指出,教育战线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刘延东指出,教育事业历来中央重视、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牵动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涉及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她充分肯定了教育工作的巨大成绩,指出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国民素质的提高,把教育放到关系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历史命运的高度,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全国教育工作者的辛勤耕耘、努力奋斗,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颁布修订了一批教育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新的令人振奋的重大成就。
刘延东指出,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还要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出发,将教育放在社会建设五有目标和改善民生六大任务之首,强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并对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办好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任务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育事业投入三项工作。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教育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体现了做好教育工作、推动教育发展的现实紧迫性。她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把党的十七大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教育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刘延东强调,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中,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始终坚持教育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信心和决心。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借鉴和吸取各国的成功做法,围绕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两个没有变”的条件下,实现什么样的教育发展和怎样发展教育的问题,探索和把握新时期教育发展的科学规律,切实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我国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当前我国教育处在新起点,面临新机遇,需要应对新挑战。处在新起点就要有新思路,面临新机遇就要有新举措,应对新挑战就要有新对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行战略性思考,准确分析把握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带有全局性、前瞻性的思想观点、政策措施和对策建议,推动教育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落实,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不断开创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集中力量办一些给百姓增添信心、给教育界增添动力的事情,努力建设覆盖全民的公平教育、伴随一生的终身教育、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为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她指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机关。教育系统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内部建设与管理,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形象。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教育部党组全体成员、部机关司局和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汇报会议。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5日第1版
(责任编辑 李红)
刘延东简历
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64—1970年 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政治辅导员
1970—1972年 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1978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 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年 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1998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200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 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