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从2014年起,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两类考生的保送资格。
据了解,山东省教育部门规定,从2014年起,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山东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我省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同时,根据新规定,2014年起,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符合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