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凡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办学机构,不得再面向社会招生办学;凡限期整改的办学机构,必须针对年检组提出的存在问题,制订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于今年10月31日之前接受一次性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面向社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