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事业是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0年以来,青海民办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效弥补了我省教育资源的不足,缓解了公办学校的办学压力,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发展工作做出了贡献。但总体来讲,我省民办教育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无论高等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普通教育都没有产生有影响力的教育机构,这与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较大距离。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认识上的不足,使民办教育缺乏有力地支持和倡导。对此,调研团一行建议:我省要提高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在城市规划中要对不同区域教育发展的需求做出合理预期,在适当的位置留足不同层次教育发展的地理空间。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对属地民办教育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民办教育从自发发展纳入有序发展的轨道。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整个教师管理范畴,在教师聘任、培训、举办讲课比赛、开展教研活动、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方面统筹安排,一视同仁。同时,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教育体制创新,引导民办学校创名牌,走“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路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一流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找准定位,办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