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2
《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第七条:
“缔约双方将根据现行的协定采取措施,加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的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缔约双方将扩大和加强军事领域的信任措施,以加强各自的安全,巩固地区及国际稳定。
缔约双方将本着武器和武装力量合理足够的原则,努力确保本国的安全。
缔约双方根据有关协定进行的军事和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
摘自《人民日报》2001年7月17日
材料3
中国于1988年12月6日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特别委员会以来,在联合国安理会历次采取维和行动解决冲突的投票中,大多投赞成票;在有的问题上投了否决票和弃权票。2000年,安理会多次审议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冲突问题,通过了第1297、1298、1310、1320号决议。中国参加了有关磋商并对所有决议投了赞成票。中国在有关磋商中表示支持秘书长提出的维和建议,希望建议的有效实施能够促进双方已达成的《停止敌对行动协定》的执行,推动埃厄两国早日政治解决争端。
1996年12月,危地马拉政府和反政府武装要求安理会通过决议向危地马拉派驻联合国军事观察员。12月29日危地马拉邀请台湾“外交部长”参加停火协议签字仪式,把台湾卷入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中,且对中国代表的严正抗议不予回应。在表决时,中国代表投了否决票,并表示,一个国家和平进程的实现,不能损害另一个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0世纪90年代初,格鲁吉亚发生民族冲突,联合国派出了维和观察团。1996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讨论关于安理会授权该观察团在格鲁吉亚设立人权办事处的提案。中国代表表示,中国支持格鲁吉亚当事双方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分歧。但联合国观察团执行安理会授权的维和任务,不应包罗万象,更不应越俎代庖,将属于其他机构职权范围的事情也包揽过来。由安理会授权设立人权办事处超出了安理会的职权范围。因此,中国代表对这个提案投了弃权票。
根据《中国外交》、《世界知识年鉴》整理
材料4
我们清楚地知道,中国是一个有着尚未解决的关键利益———特别是涉及到台湾和南中国海——的大国。这就意味着中国不是一个“维持现状”的国家。仅此一点,就使中国成为一个战略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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