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有关学院专家论证,并经学校学士学位委员会批准,决定调整我校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现公布调整后的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论新老在籍考生今后统一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申请学位。
二、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学士学位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后的学位课程自2006年8月30日起执行。
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位课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