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事也许都是个例,将学生的死归因于校医显然也有失公允。但不可否认的是,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他们显然没有尽到一个医生的责任和义务。
很多人在念书时,都有过类似的经验。有个头疼脑热,宁可去大医院求诊,甚至去药店买些药对付,也很少去问诊校医。
为什么?
校医院,常常是校方安置亲属或者“关系户”的“风水宝地”,医术高不高明,都吃定了这碗饭。对于这个“潜规则”,很多人心知肚明。不过,并不是所有校医都是如此,但先验观点在前,对校医不信任在先,学生舍近求远并不难理解。
有数据显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近七成发生在人群密集的学校,应该说,校医承担的责任不可谓不重大。本意是方便学生就医的校医,却得不到信任,这样的形同虚设,无疑是对人力物力的浪费。这样的南辕北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怪就怪,良好的初衷,在执行中变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