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和《学位法》工作进程。切实加强对研究制订教育规章的统筹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4.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优先”,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研究制定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政策措施,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公共教育资源要更多地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坚持勤俭办学,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大规模培训教育系统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学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着力做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6.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学校招生、收费、基建、采购、后勤等的管理和监督,深化校务公开。做好直属高校巡视工作。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7.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建设。积极推进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综合协调、信息服务、公文审核、督察督办,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清理并严格控制评比、评奖、评估和考核等活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建设。重视青年干部的培养。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二、切实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把立德树人的任务落到实处
8.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把德育有机融入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教材建设。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以营造浓厚育人氛围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与学科课程教学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中小学德育规程》。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以敬业、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抓好学生团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研修和全员培训工作,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高质量地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加强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总结推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开展大学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加强辅导员队伍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开展全面的多层次的培养培训。
10.全面推进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颁布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扩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试验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实施新课程相适应的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材审查工作。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上好体育课,大力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激励学生达标争优、强身健体。加强和改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卫生防病教育,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和教学质量,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加强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做好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
12.深入推进招生考试和质量评价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深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将重点放在考试内容改革上,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扩大并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的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推动高中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有机衔接。完善对政府、学校、校长、教师及学生的评价机制、评价标准,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3.切实完善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落实中央财政以奖代偿的激励政策,推动各地加快化解“普九”债务。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
14.依法均衡配置公共义务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巩固和发展“两基”攻坚成果,继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重在制度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寄宿学生的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继续抓好扫盲工作。
15.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让广大中小学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着力抓好教学光盘的普及和应用,做好教学应用指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坚持应用为主,把远程教育与推动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农科教结合、培训农村党员和提高农民素质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
16.着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大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奠定基础。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注重质量,办出特色、形成风格。重视学前教育,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17.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继续做好“两基”国检工作,建立“两基”巩固提高年检复查制度。制定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工作方案,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抓好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做好全国中小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心理健康状况专项监测工作。开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试点工作。健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18.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规划和统一管理,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高技能人才。积极推动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体制和机制改革,积极推广“三段式”办学模式,引导和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19.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的“四大工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作用,加强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急需人才的培养,培育新型农民。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实用人才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
20.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健全并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一年、高等职业教育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努力健全半工半读制度。广泛推行订单培养。完善弹性学习制度。举办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
21.全面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启动国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大力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总结推广,引领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2.积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和努力推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工作。以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平台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 五、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23.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认真做好2008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支持校企合作建设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紧缺人才的学科专业。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加强教育教学的实践环节,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事业单位实习实践。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组织编写体现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的高质量教材,继续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制度,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
24.扎实推进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高质量完成第一轮评估工作。以加强分类指导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高职教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规划新一轮高校教学评估。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试点工作。
25.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中心,启动新一轮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试、复试和推荐免试为重点的改革措施,更加重视创新人才的选拔。做好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调查与分析,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深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深入推进专业学位工作。
26.继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全面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完成“985工程”二期建设,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计划。
27.进一步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强统筹规划,成立高校创新体系建设及各重大专项协调小组和专家小组,组织全国高校力量,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大型仪器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推进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开展10000个科学难题征集活动。深入推进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继续办好国家大学科技园。
28.启动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办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加强和改进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29.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广泛开展向全国模范教师学习活动,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努力成为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30.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做好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开展教育系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教师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制度,开展高校编制标准研究制订工作。指导学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31.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继续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启动实施国家教师教育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加强师范类特色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健全师范生到中小学实习制度。
32.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进一步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强中西部农村和边疆地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强化中小学班主任和校长培训。修订《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33.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扎实推进并全力推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健全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和定期交流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政策措施。
34.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完善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继续加强职业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
35.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深入实施高校人才强校战略。继续完善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聚创新团队的组织模式,培养和会聚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加强高校引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训。 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36.全面落实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推动各地各校落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制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37.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教育对口支援机制,组织全国教育战线支援西部地区教育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教育的办学质量。加强高校民族班、预科班管理。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教育支援西藏、新疆工作,切实办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38.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录取过程、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广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分段公开征集志愿等录取方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和高校满意度。加强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考生考试资格和录取名单的公示和监督。强化研究生招生管理和监督。继续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录取公正的各种违规、欺诈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39.全力以赴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作力度,完善国家大学生就业供求信息发布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推动落实促进大学生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毕业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就业观念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建功立业。做好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40.依法从严治教、从严治校,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加强学籍学历管理,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继续规范教育收费,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
41.深入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建设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和谐校园文化,培育校园文明风尚,激发师生创造活力。大力开展植树活动,建设绿色校园。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开展学校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师生健康和安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工作薄弱环节,妥善处理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维护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八、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放,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42.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分区规划、分类指导,支持地方教育综合改革和统筹发展。落实和规范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机制,鼓励高校科学定位、形成特色。积极推进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和地方政府共建直属高校,健全支持行业特色高校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强省部共建中西部地方高校工作。深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办好高校学生食堂。
43.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对民办高校督查制度,严格核查民办高校基本办学条件,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提高办学质量。
继续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规范管理,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44.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教育高层磋商机制建设,深化与外国政府教育部门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全方位、多层次教育合作,抓好地区间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加大对博士生的选派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联合学位项目和联合培养项目的工作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国际间高水平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高校参与欧盟第七框架计划。鼓励和引导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来华留学事业,进一步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规模,进一步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继续促进和各国双边学历学位互认。加强教育涉外工作的监管和引导。加强对教育领域国际准则性文件的研究和缔约工作。继续做好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工作。
45.做好以孔子学院为龙头的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加强孔子学院的建设和布局,强化管理,切实抓好师资、教材、管理等方面的基础建设,全面带动国外大中小学汉语教学,提高汉语国际推广质量。充分利用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进一步兴起汉语国际推广的新高潮。制定《汉语国际推广2008-2012年规划》。
46.全面提高学校语文教育水平,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继续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研究制订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开展中华经典语文诵读活动。推进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和信息化。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和语言战略研究,引导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发展。
47.全面实施“金教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国教育系统信息化公共服务和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大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办学质量监控、大学生就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和教育涉外监管等应用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良好信息服务,为加强公共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奠定良好信息工作基础。
48.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完善教育新闻发布制度,积极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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