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区。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化解的债务不予补助。中央对地方的 补助资金,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校数、办学成本和财政困难程度等客观因素分配确定,不与实际发生的债务额挂钩,体现了“债多不多补、债少不少补、早还不少补、晚还不多补”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进一步稳定农民负担,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近日出台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化解工作。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