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这是中国教育的正确发展方向。客观说,中国教育改革30年,在发展的同时,仍然残留计划经济体制的安排,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形成与就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尤其是教育体制存在“八大不公”,困惑弱势群体。
教育体制中的“八大不公”
第一不公:“义务教育”成了收费教育
长期以来,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足4%,投入严重不足。政府对于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足,导致实际上的收费教育。大学生要交纳昂贵的学费,专业不同收费也不同。虽说中小学生免除了学费,但择校费、学杂费、补课费、校服费名目繁多,各种补习班、兴趣班等课外教育收费花样翻新,各种收费单、教辅书、练习册在孩子们的书包里塞得满满的,各种补习班、特长班、应试技巧班的广告充斥着学生沉重的书包。有统计表明,近几年高校的学费以年均20%的速度上涨,学生以及家庭负担的高等教育成本从人均GNP的1.65%上升至51.87%,一些地方性大学甚至达到71.8%。据统计,10年来,中国教育乱收费总额已超过2000亿元。如果学校以学生为赚钱对象,如果学校把学生作为商品,就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最大失败,是头号不公。
第二不公:择校现象滋生腐败
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是一个学生打好基础的时期,他们应该轻松地走进初中校园。然而,在择校的压力下,校园生活难以平静。随着择校费的一路高企,重点校越来越豪华阔绰,薄弱校则日益捉襟见肘。择校的弊端何在?一是带来了严重的教育不公,由于择校需要交纳高昂的择校费用,工薪家庭和贫困家庭的孩子被重点学校排除在外,只能对口入学,而这样的对口学校往往就是薄弱校。二是加大了资源配置的社会总体成本。为了应对择校,到了5月份,择校测试此起彼伏,人际关系全面启动,家长、孩子疲于奔命。三是部分重点校“转制”导致新的不公平。近年来,原有的重点中小学纷纷“转制”,办“校中校”,收取高额学费,加大了优质教育资源的供求矛盾。四是导致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教育财政上倾斜于重点校,使本来就有限的教育资源过多流向好的学校,而对薄弱学校关注很少,人为地拉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更严重的问题是,几乎每所重点中学都以“实验班”的名义保留了一定的免费升学名额,这些名额的配置权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衍生为教育腐败。
第三不公:城乡教育“两极分化”
教育投资77%用于城市,占人口60%的农村人口只获得了23%。城市基础教育所需的资金全部列入城市财政预算,基本上是有保证的,但农村基础教育资金只有来源于三部分:县乡财政预算、农村教育附加、农村教育集资。后两项主要来自农民。尽管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国家明令取消了农村教育附加和农村教育集资,但由于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县乡两级,而全国近一半的县是“吃饭财政”,其财力难以负担,只好通过各种变相的集资和乱收费转嫁给农民,农民依然承担了70%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农村与城市相比,教学条件、教师待遇、教师素质都相去甚远,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现象日益普遍。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率不足50%。
第四不公:乱收费背后有高额提成
为什么一些学校热衷于各种乱收费?因为收费有提成。有的地方教育局带头扰乱教育市场,从择校费中提成20%。一些学校让学生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教辅材料、乐器和体育用品,然后在商家那里抽取提成。从教学设备、学生教材、课本的采购环节,基建部门的发包、结算环节以及资料印刷、代理发行等,都有提成。以教材采购为例,一般来说,书商为“维系”自己的客户群,保证市场份额,会根据销售图书的总数和金额,给予学校以一定的折扣。而且,这种折扣往往是以“暗扣”的形式出现,所给予的对象也主要是购书单位的经手人、负责人。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国图书出版、发行行业中普遍存在的图书销售回扣问题展开了专项打击行动,不少高校的图书教材采购人员纷纷在此次行动中落马。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在行动中破获的受贿案件中,高校人员占到了71%。尽管国家一直对大中小学课本出版环节的税收,采取先征后退的政策,然而这些“优惠”却落到了少数人的手中。
第五不公: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大行其道
一些人掌握了公共学术资源配置的大权,打着学术的旗号,金钱来往,权学交易。他们披着学者的外衣,行的是受贿之事,拿的是不义之财,掠夺的是公共资源。中国所谓的基金申请已经成为一个不公开的秘密,就是跑项目、跑基金。一些项目评审成为少数知识精英的“分赃会”。上海交通大学所谓“汉芯”丑闻就是典型的例证。国家投入上亿元换来的是一个假冒伪劣产品,怎不叫人痛心疾首?据统计,教育系统2001-2006年底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577件,涉案金额7379.5万元。
第六不公:学术期刊堕落不在少数
目前的学术考评机制中,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都将论文发表数量与物质利益挂钩,从而助长了学术腐败的蔓延。虽然论文数量急剧增长,但质量大为“注水”。在这种形势下,不少学术期刊异化为圈钱工具,版面费由最初的每页几十元已飙升至每页数百元。只要给钱,谁想说谁说,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所谓的匿名审稿,是遮人耳目,交点钱就合格了。更有一些学术期刊为了榨取更多的版面费,甚至违规将季刊改为双月刊,不经审批加印增刊。某地一家核心期刊,缴1万元就可发表10篇“学术论文”,生产出大量的学术垃圾。就是这家期刊,还得到上级首肯,靠收取版面费一举扭亏为盈。
第七不公:EMBA教育走样变形
EMBA本来是舶来品,任教者必须有管理经验。在哈佛商学院,EMBA教授必须担任过大公司的CEO或咨询公司的高级经理,还需有博士学位,才能给EMBA上课;同时,学员必须是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中国,EMBA异化为官员和国企领导拿学位的方式。不少教师没有企业管理经验;其学员,不少既不是大公司高管,也不具有大学学历,只有党校大专文凭,一些高校就为了十几万学费而将其“录取”,结果产生很多问题。他们中不少由秘书上课,雇用“枪手”撰写毕业论文,对高校的负面影响极大。而这对于正式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莘莘学子而言是很不公的。
第八不公:一些教授不教书,摇身一变成老板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的传统角色在某些人身上蜕变了,“教授”不“教”,而是“售”,有的博导“一驳就倒”,教授的课由博士生上,研究生成了课题的廉价劳动力。教授如果拿到一个100万元的研究项目,花20万元在项目上,再扣掉学校收取的5%的管理费,他至少能赚70万元。文科的“成本”更低。中国一方面是教育投入不足;另一方面是大量的科研经费被装进私人腰包,造成严重的教育不公。
对教育不公的制度分析
笔者认为,教育不公的深层原因是教育机构官僚主义所致。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官僚主义使得学校领导像官员,盲目追求数量增长,走的是“粗放型发展”之路;官僚化使得学校领导像国有企业经理那样,缺乏约束与激励机制,财务预算“软约束”,导致了那么多不公行为。
表现之一,官僚主义使教育体制难与就业市场相适应。作为公共机构,教育机构本应极力淡化行政色彩。然而在中国,教育机构像政府部门一样运作,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制,这样,势必造成教育管理体制的官僚主义,使教育体制改革大大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没有形成与就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于是,形成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新兴的部门尽管存在着有效的价格信号,却由于教育体制无从适应,不能对劳动力市场的价格信号进行有效利用,大学生学到的知识严重脱节于社会实际;另一方面,传统的教育体制使人才价格扭曲,致使人力资本效率大大降低。
表现之二,官僚主义必然按行政级别配置学术资源。大学,本应是现代文明的孕育之地,是科学和人文精神的“发动机”。可是,今日的大学,“结茧”为衙门的躯壳。大学,本只应以其学术水平的高低论短长,实际上是人为地以行政级别论高低,按级别配置学术资源。一些教授“变身”成老板,其中介便是行政职务,通过这种行政职务,双方的转换才能顺利进行。
表现之三,官僚主义必然导致盲目铺摊子。突出体现在大学城建设、博士点申报。某地大学城占地7.3平方公里,投资达50亿元,大兴土木有那个必要吗?2005年全国各高校申报增设2700多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是现有1900个博士点的140%,其资源浪费是显而易见的。一些高校为了赢得厅局级领导的支持,不管其学问如何,聘为教授,还可以带研究生。这不是官僚化的表现吗?
表现之四,官僚主义必然导致三个环节的教育腐败行为难以抑制。严重的教育腐败现象多发生在教育局长、校长等有实权的人身上,主要原因就是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主要发生在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新生入学三个环节,成为教育腐败的高危点。据上海教科院提供的数据,2006年全国查处的各种违规收费中,地方政府行为占34.61%,学校自身行为占49.74%,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和搭车现象占15.65%。
表现之五,官僚主义必然导致入不敷出,财务恶化。据《2006: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高校的贷款最高估计达2000亿元。“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04年全国高校校办产业的回报率仅为17.53亿元。在教育机构官僚主义的体制下,中国大学成了高危行业。
教育公平政策的四大要义
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其要义有四:
要义之一,公平教育的机会,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的体现。因为社会公平包括第一层次的机会平等和第二层次的收入公平。机会平等的最低要求是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机会,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人平等的起点,更是现代社会公民基本人权的体现。没有底层的教育公平就实现不了社会的公平。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应享受教育权尤其是义务教育权的人,因教育不公,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平等的权利,对他而言还谈得上什么后来的机会平等和收入公平?实证分析表明:个人的人力资本积累是其劳动力市场收益和绩效的重要决定因素,而教育是使人们获得基本能力的最主要手段,因此,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是最大的问题。
要义之二,教育公平会缓解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有关研究表明,全国不同行业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与工资收入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74。同时,收入差距的不平等进一步促成了城乡居民接受教育上的机会不平等。而且,收入较高居民的后代获得的教育水平一般会高于收入水平较低居民的后代所获得的教育水平,从而由人力资本决定的收入分配会产生代际效应,使得居民间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教育公平则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
要义之三,中国社会绝不能为少数人的精英教育而牺牲大多数人的教育公平。试想:如果不顾教育公平,单方面追求所谓的卓越,将带来更大的不公平,社会必将失去基础。就目前的中国而言,由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性别差异等因素,已经造成了基础教育中就学机会和入学条件的不公平。在教育机会的起点均等都难保障的情况下,社会大众就会对未来失去希望。正因此,中国的教育政策必须为社会大众提供一个底线公平,然后享受充分资源追求下的个人卓越。正是在这个前提下,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才能在中国生根落地。
要义之四,促进教育公平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职能。保障教育是现代政府最重要的基础性职能。美国在1993年出台的《美国教育法》把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标准作为联邦政府教育政策和教育项目的核心指导思想。为此,国家应在政策上建立补偿弱者的政策机制,对处境不利者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以及资金上的保证,校正市场失灵,促进公平,这是政府公共政策的基本职能。
化解教育“八大不公”之策
首先,改革自上而下的任命制。教育机构回归其本性,取消行政级别,以教师为根,以学生为本,实现教师治校的回归。将教育机构的运行彻底与行政职务的调动升迁脱钩,全力防止行政力量对教育机构的非法干预。
其次,破除行政化评价体系,坚持社会化导向。以长期教学质量和科研能力的提升作为高校业绩的主要评价标准。一个学校的声望,一个科研成果水平的高低,一个专业是否具有国际的水平,这个学校能不能招博士生,应该由民间学术团体通过科学的机制,由社会来评价,而不是由一些行政部门进行干预和组织评比。
再次,强化教育的公共性,加大对公共品的投资力度。下决心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稳中有升。改革义务教育拨款制度,使其真正面向贫困地区;在非义务教育上,拓展渠道,向民营开放,但需要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强化教育的公共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限制公权,杜绝权学之间的交易,建立教育公平的法律基础。一个较好的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政府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使个人、学校及其他机构免受侵害,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二是使教育机构不受政府随意性行为之侵害,破除寻租和腐败行为;三是建立一个可以预见的司法体系,尤其是重点保护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继而使全体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以此提高中国公民的整体素质。
原载《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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