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需要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推进。当前,在贯彻落实好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开展,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使民办、公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帮助。
近年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助学贷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07年6月末,各项助学贷款余额192.9亿元。但是,目前,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省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贷款的面偏窄、手续比较繁杂的问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