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指出,学校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学生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造成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抓实、抓到位。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工程的实施,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饮用水设施、厕所等卫生设施与条件,为学生创建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改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并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水利、卫生等部门联系,确保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纳入当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通风与换气的管理,特别是在近期,应每天对各班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以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要加强学校饮用水管理工作,特别是使用自备水井、水塔、蓄水池等供水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并请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水质检测,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以消除因饮用水不洁造成的肠道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
教育部要求,学校应根据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近期,要结合冬季传染病预防对学生进行一次卫生防病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以确保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蔓延。要加强传染病流行事件的结案报告工作,将事件的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教育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争取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人员共同对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和指导;或自行组织一次专项卫生防病检查,促进学校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2007年春季开学后,教育部将与卫生部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