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小学新学期开学已数日,高校开学也正在进行,为规范教育收费,广州市教育局19日在网上公示了最新整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重申和明确有关禁令,并公布相关投诉及查询电话,家长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咨询。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在配合市物价局对市教育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等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相关资料作了进一步的梳理,目前已在市教育局网站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主管部门查询电话、财政主管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以重申和明确有关禁令,让学校清清楚楚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交费。
广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电子屏幕、校园广播等形式,公开明示经物价部门批准本学校可向学生收取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阳光收费。
教育局强调,公示栏中未列明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缴;学校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用具;教学所需的课本资料费已含在书杂费(学杂费)中,学校不得另收课本资料费;学校临时组织学生参加教学以外的活动的临时收费应按实收取,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