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工程”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黑龙江省日前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提出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经济相对贫困的县(市、区、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达到省基本办学标准,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提高;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企)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学校基本均衡发展;省辖市基本消除薄弱学校,校际差距明显缩小,“择校”和“大班额”现象得到基本解决。
为实现上述目标,黑龙江将重点实施“四个工程”。一是实施“学校条件标准化”工程。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认真解决薄弱学校问题,办学条件低于省标准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集中力量加快改造进程,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全部达标。
二是切实加强学校“软件”建设,努力实现城乡校长配置均衡、师资力量配置均衡和生源结构配置均衡。对校长和教师实行定期轮岗和交流,鼓励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到当地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示教、挂职。
三是实施“规范化服务”工程。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并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帮困助学机制和“阳光”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全覆盖”。
四是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各地围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完善具有黑龙江特色的义务教育三级课程体系,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评价体系,切实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