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政府责任 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8月24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责任,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起步顺利,开局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西部地区的改革实践,对在全国实行新机制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西部地区改革的带动下,中部和东部地区有的已自行改革。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两年到位、三年巩固“的改革步骤,今年春季开始,这项改革在西部地区全面实施,在中部部分地区试点,2007年将在全国全面推开。
陈至立指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新机制为农村义务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亮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民心,顺民意,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陈至立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扎扎实实地推进改革。要认真领会和全面把握改革的政策内涵,高度重视并稳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做好中部地区的改革试点工作和明年春季全面推进改革的准备工作。
陈至立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务必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资金落实及其他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校长责任。三要大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广西、贵州、重庆、湖北分管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同志作了工作部署,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