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考试大纲的规定,教育学原理部分共100分,在占总分值的1/3。在题型和分值分布上与12年相比没有变化,估计今后这一比例也将维持不变。教育学原理是整个教育学考研统考中的重头戏,在整个教育学科教学及教育学科体系中,它构成了教育理论的基础部分。由此在教育学考研的统考中,给予教育学原理分值为总分值的三分之一,是理所当然的。
下面对13年大纲在教育学原理部分变化部分作简要分析如下:
(一)措辞变为更加精练准确,考察知识更侧重应用和理解
从新大纲的文字表述特点来看更为精练、更为明确,易于考生把握。考察知识更侧重了应用和理解,而不是简单的对知识的死记硬背,
(二)重新调整原有的结构,内容更体现出综合化的特点
新大纲从归类的特点来看,更侧重知识的全盘理解和融会贯通。新大纲对知识归类更为严密,体现出严谨性。
(三)更注重时代性与教育实践的考察
新大纲体现出教育的时代性的特点,在内容上新增了教育实践这一部分,特别是对一些教育思想家的教育理论、教育思想进行分析、论述的时候,增加了要求考生以此来分析当前社会的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对其教育实践的考察。
如前所述,13年教育学原理考试范围没有变动,需要考生必须对这一新考查范围所规定的内容能够全面、系统地加以复习掌握,切忌顾此失彼,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