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部分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贫困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07年,陕西“特岗计划”实施主要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应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为主,也可招聘少量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今年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的范围集中在陕西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34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特设岗位招聘人员每届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
为进一步完善“计划”,陕西省要求各市、县应选择确定一批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以初中为主,对其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陕西省要求各级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总额按人均年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据实结算。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总额年收入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各计划实施县招聘的“农村中学教育硕士”纳入该计划管理,所有特设岗位教师在评优树模、外出进修和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