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生和家长关注的《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2007年新疆高考招生工作体现四大变化:
新生实行电子注册。从2007年起,新疆将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未经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擅自招收入校的各类学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提高志愿满足率。2007年自治区招办要求,各地招办和高校要尽量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同时,要建立为所有考生提供查询服务和确认本人合法录取结果的有效途径。
照顾对象更广。2007年高考录取照顾政策中的照顾对象更广,对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农牧民或取得光荣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实行加10分投档。2007年自治区招办首次规定,有招生计划的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后方可发布。
严惩体制外招生。2007年自治区招办还把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乱招生,作为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本报记者 蒋夫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