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切实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部部长 周济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摆在突出位置,提出了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和重大举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普遍提高的社会。教育是培养人的崇高事业,在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通过加快教育发展,切实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促进教育公平,保障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历来被看作是人们发展提高、缩小社会差别的重要手段。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对保障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教育发展,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教育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地位和作用。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教育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切实巩固和提高,农村教育发生了深刻变化;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加快;高等教育实现了又快又好发展,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成为人力资源大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目前的教育发展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良好教育的强烈需求,还不能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城乡、区域、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突出,实施素质教育尚未取得根本性突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深化,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提高,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教育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加快教育发展和改革,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们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有了新的更为深刻的认识。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把我国建成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教育发展的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全国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和质量标准,政府统筹资源配置,确保每一所学校都能达到基本标准,配有合格教师和校长,成为合格学校。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重视特殊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转变办学思想,深化教学改革,增强主动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的投入和统筹力度,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动东西部合作和城乡合作办学,促进农村普、职、成“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
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长,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把提高质量作为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深化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调整学科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高等教育与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的紧密结合,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继续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繁荣和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充分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以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手段,统筹全社会各种学习资源,建设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继续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组织学习与自主学习相互补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环境和氛围,使我国成为人人皆学之邦。
建立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机制和制度。提高对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教育投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共同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教育改革和制度创新,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坚持以改革为动力,通过教育体制与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创新,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改进管理教育的方式,努力提高教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教育的新体制,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形成公平、公正的教育法律制度环境,重视保障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在教育培养目标上,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其基本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教育工作的主题。我们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工作的主题,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全面规划,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现重点突破。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学生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改进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倡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实践观点。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工作,建设高素质德育工作者队伍。
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基础知识的扎实掌握,强调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着力于分析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培养,提倡刻苦学习的精神和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应继续加以发扬。同时要更新教育观念,不断改进培养模式和教学的内容、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独立思考、追求新知,养成勤奋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
把加强体育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强健学生体魄,全面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校具有基本的体育设施,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
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担任教师,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强化教师的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职业精神,培养大批既有学识魅力、又有人格魅力的人民教师。注重培养选拔具有先进教育理念、较强管理能力、德才兼备的校长,造就一批教育家。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于教学工作全过程。以工学结合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养。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把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多样化的学生选拔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
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融合,形成全社会推进素质教育的强大合力。实施素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要完善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措施,学校要承担起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作用,社区要发挥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家庭教育更是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础,关键是各方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方面都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和考试分数的倾向,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改革社会用人制度,改变过于偏重学历文凭的观念,注重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建立有利于人才多样化发展的机制和社会氛围。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长期以来,教育在缩小城乡、区域及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差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不同群体受教育的机会存在着较大差别。促进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决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把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摆到我国教育政策的重要位置。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教育公平,是一个需要长期奋斗的历史过程,我们将为此不懈努力。
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国家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建立遍布乡村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形成面向全国农村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区域教育,实现各地区教育协调发展。加快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步伐,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教育的支持,大力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的教育对口支援以及职业教育的对口协作,积极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努力缩短东、中、西部的教育差距。统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加大对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缩小学校间的差距。大力促进区域内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继续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使公办学校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去学习机会。义务教育阶段要进一步推进“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非义务教育阶段要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健全公办高校入学“绿色通道”制度,扩大国家教育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覆盖范围,建立和完善勤工助学机制,建立和完善大学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保障女童和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规范管理,从严治教。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发扬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加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道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现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建设和谐校园。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认真化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安全机制,切实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推进校风、学风和制度建设。以人为本,爱护学生,关心教职员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努力建设平安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