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教育部将正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社会公众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法制信息网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专栏、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对《实施办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截至4月17日24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时,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31条。
各地、各行业、各年龄段的人员参与了此次征求意见活动,其中,以学生、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行业人员占总数的84%,科研人员、政府管理人员、农民、军人等其他行业占16%,来自26个省、市、自治区,学历以本科为主,占65%,研究生占18%,大专及大专以下占17%。通过网络提出意见建议的人群以中青年为主,18-44岁的群体占87.5%,其中也不乏17岁以下的学生和75 岁以上的长者。
从反馈的意见看,社会各界对《实施办法》给予了较高评价,普遍认为制定《实施办法》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将对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十分积极的作用。许多公众在意见建议中表达了对教育部立法工作的赞许,认为信息公开对高校、对社会均有益,表示坚决拥护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期盼《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
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高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与行政机关应如何区别;在程序设置上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如何更充分地体现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的特点和社会对其信息公开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关注学生诉求,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高校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如何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高校档案工作机构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如何根据高校实际,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突出重点等。
教育部对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此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关注、支持和所提意见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对《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后按程序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