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7所试行半工半读的中职学校中,福建工业学校、福建理工学校、晋江职业中专学校、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学校等5所是国家级半工半读试点学校;福建省邮电学校、福建建材工业学校、福建侨兴轻工业学校、福建化工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等32所为首批福建省级半工半读试点学校。
半工半读试点学校可以在部分专业试点,也可以在新办专业开展半工半读。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具体形式上,学生可以在学校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也可以采取工学交替的方式,让学生边学习边工作。
根据规定,试点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的劳动时间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同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报酬,支付实习报酬的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以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