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一次性给予校均50万元资助和每生每年1000元补贴
上海60所民工子女校确定民办身份
本报讯(记者 计琳)作为200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上海将于年内完成60所农民工子女小学办学设施的改造并将其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这批农民工子女学校转为民办小学后,在其中就读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免交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并由政府向其实施基本成本补贴。
据了解,对纳入民办教育管理、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上海市教委将一次性给予每校平均50万元的办学设施改造经费资助,区县也将筹措配套资金,以使这些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而在其中就读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将免交学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从2008学年起,市教委将按接纳学生人数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本成本补贴,余下部分由区县根据实际成本核算情况予以补足。同时,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学生,市教委将发放学籍卡,而这些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民办小学将不得招收初中起始年级的学生。
为使这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保证,上海加大了对其师资培训的力度,并加强了对其教师的管理。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校长、教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把其纳入培训范围和培训计划。2008年暑期,市教委还将对这些学校的校长进行专门的培训。同时,市教委明确,对这些学校的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教师职务评审。2008学年起,区县教研部门还将把这些民办小学的教研服务纳入工作范围。
据悉,上海教育行政部门将每年对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年检,并根据各校年检情况,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健康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