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这次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涉及全市26所“公有民办”学校,在校学生32503人,在校教师2567人。据了解,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了三种形式。首先,“公有民办”学校恢复为公办学校,可实行独立建制办学,也可结合所在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及事业发展与其他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其次,“公有民办”学校设置民办学校,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理。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执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标准。第三种情况,“公有民办”学校撤销停办,学校学生分流、资产处置、教职工安排和相关经费保障,将由原主办学校和该学校所在地市(县)、区政府或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依法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