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成立了民办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江西要求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党组织,民办高校必须有1名以上专职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师生1∶200的比例配专职辅导员,每班配1名班主任;建立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对口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