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市教育局介绍,选派的城区骨干支教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城区教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顶岗教学至少一年。参加支教的教师,只转临时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工作岗位不变,工资、津贴等福利待遇不变,由派出单位支付。市财政设立城区教师支教专项补贴,对支教教师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予以经费保障。市内跨区域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在同一区域内支教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300元。完成支教任务并考核合格的教师晋升职称、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另外,青岛市还将对支教的新聘教师进行岗前的通识培训,实行导师制,指定一名学科骨干教师,负责对支教新教师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工作。
据介绍,青岛市将不断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教师队伍由城区向农村、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的合理流动,建立起有序交流、合理配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