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以往民办学校所持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必须更换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武汉市教育局在去年开始的换发许可证过程中,重点对民办学校的建筑质量合格
此外,由于民办学校是不允许擅自分立、合并的,家长要查看办学许可证上批复的办学地址与学校所在地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