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4日召开的云南省加快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调研座谈会上,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教育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组长丹增说,全省的民办教育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起步,经过多年的发展,层次上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级教育,形式上既有学历教育也有非学历教育培训,内容涉及教育、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截至2005年底,全省有民办学校1740所,在校生30.27万人,教职工1.58万人,学校的财产近13亿元。民办教育已成为全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为例。该学院于2001年6月建校至今,依靠社会投资,设置了16个本科专业、9个专科专业,在校生达到8500人。学院实行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内部人士管理实行"全员竞聘制",全体教职工与学院签订"劳动人事合同",人事档案由云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如此一来,使申办方、投资方和办学方的利益得到了统一。对于学生则采用分类教育、分层培养、送人上门的方式,使学生大都具备了较强的综合性素质,深得用人单位青睐,2005年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丹增认为,当前,最重要的就是改变观念,不能再把民办教育当作别人的孩子,不管不问甚至故意刁难,而应该多从真实管用、雪中送碳的角度去鼓励和扶持,比如说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校产、用地、资金、税收、管理、教师与学生的权益等问题都应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民办教育的评估、检查体系和制度等。此外,民办学校也要加强自我管理、约束和规范,在学校建设、内部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招生就业等问题上不能说的多,做的少,而要坚持诚信办学,办的既有特色,又有质量。(完)